重回1986小山村 第449节

  邓婉婉对此挺不舍的,但也没有强留,只说高明程以后有空的话,都可以到这里来玩。
  高明程还没有说话,王珣先笑了,他说道:“明程只是先去办他自己的事,等他的事办好了,他还要跟我去潘家园和鬼市那边逛逛呢,这来了首都,长城、故宫、颐和园等名胜景区,那肯定得去走走看看啊!”
  出门一趟不容易,这来了首都,该去逛的地方,自然得去逛一逛才好。
  另外,该拍照的也得拍照,这些照片,在今后都是难得的回忆和纪念。
  这次来首都,高明程没有带自己的照相机,因为王珣这边就有照相机,到时候出门游玩,用王珣的照相机就行。
  另外在景区,还有专门给人拍照的,只要花上一些钱,就可以让人拍一张照片,就是拿照片会麻烦些。
  高明程的确还要返回这里,因此他之前洗澡后换下来的衣服,都还挂在这里晾着,并未打包带走。
  离开王珣的废品站后,高明程按照范立成给的地址,转了好几趟车后,到下午时才抵达那栋小洋房那里。
  如今的hd区,还是乡下。
  但高明程一点也不嫌弃这里偏远,看到附近人家开垦出来的菜地,反而格外的高兴。
  他不是一个人到这里的,早在过来之前,他就提前打了电话,因此当他抵达小洋楼时,已经有一个中年人等候在这里了。
  赛燕飞办事很有魄力,手里又不缺钱,带着范立成到这里看房子后,不但随手买下三栋房子,还在这里开了一家贸易公司。
  此时过来的,就是这家贸易公司的一个经理,只要高明程对房子满意,愿意买下来后,只需要把钱交给这个经理,这个经理就会马上帮高明程把房产证办下来。
  “高先生,我带了钥匙来,我们现在就进去看看吧。”自称姓王的经理笑着说道。
  高明程并不急着进屋去看,而是准备先看看外面的情况。
  于是王经理就陪着高明程在小洋楼的四周转了一圈,顺便给高明程介绍了一下房主的情况。
  这栋小洋楼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,但保存的还不错,仿西式的建筑,只有两层半,那最上面的半层是一个阁楼,有楼梯可以抵达的,阁楼里面可以放一些杂物,也可以住人,就是空间狭小些而已。
  房主是附近一所大学的教授,为了出国留学,这才把这栋小洋房卖掉了。
  在房子的周围,还开辟了一小块花圃,里面种着一些常见的花卉,只不过现在是冬天,花卉的叶子早就掉光了,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。
  但仔细看的话,就会发现有些枝干上已经有小小的鼓包了,这些鼓包就是才刚萌生的嫩叶和花苞。
  只待天气再暖和一些,它们将绽放出惊人的生命力来。
  绕着房子看了一圈后,高明程这才让王经理把房门打开。
  一进去,就是一个宽敞的客厅,看到里面大部分家具都有时,高明程颇为意外,他一个一个房间看过去,又去了二楼以及阁楼。
  这栋房子的外观还行,因为是仿西式的建筑,到现在也不显得过时,但里面的陈设,多少还是过时了。
  不过高明程不急着翻修,因为短时间内他不会住到这里来。
  “高先生,房子你已经看过了,感觉怎么样?”王经理笑着问道。
  高明程满意的点头,说道:“很好。不过王经理,你有隔壁那栋楼的钥匙吗?我想去那边看看。”
  隔壁那栋楼,就是赛燕飞买给范立成的,如果以后他和范立成都住在这里,那么他们就是邻居了。
  当然了,范立成除了拥有这栋小楼房,还拥有一个四合院!
  王经理笑道:“我带了钥匙来的,那高先生,我们到那边去看看吧!”
  于是高明程跟着王经理,去参观了属于范立成的房子。
  范立成的那栋房子,相较于他的,面积要大些,花圃也收拾的更好一些。除此外,倒没有太多区别,都是在住人之前,需要进行一些改动和翻修的。
  高明程问道:“这边的房子,你们是一直空着,还是会暂时租出去?”
  王经理说道:“一直空着,老板让我们每半年请人过来搞一次卫生。”
  这房子没有人住,也是会脏的,空气中的灰尘,会一点一点的沉积下来。
  半年搞一次卫生,频率不高,但也够用了,毕竟没人居住,保持相对干净整洁即可。
  高明程琢磨了一下,然后说道:“那我的房子也不准备出租,也半年搞一次卫生,这个就麻烦你这边一起安排人做事,我会另外把卫生费给你们。”
  王经理知道这位高先生和自家老板关系不菲,于是一口答应下来。
  反正要请保洁干活,顺便多干一些也无妨。
  高明程对这房子挺满意的,于是就跟着王经理去交钱,办证。
  好在王经理是开着车来的,还是一辆进口车,这让高明程不由得多看了两眼,要知道,这会儿的汽车死贵死贵的!
  一辆进口车的价钱,就能够在首都买一栋房了!
  王经理见状,就解释这是公司的车,他个人是买不起这么贵的车的。
  作为外贸公司,自然要有一辆上档次的车子才行。
  王经理在这边有关系,完全不需要高明程做什么,交钱之后,就等着办证即可。
  至于这笔钱,也不用给到赛燕飞的账户上,直接给到外贸公司就行,倒也方便了不少。
  刚把属于高明程的房产证办好,办事人员就准备下班了,等高明程走出大门,就见外面天色将黑。
  和王经理道别后,高明程站在街上左右张望了一下,准备先在附近找了家饭店吃饭,然后再返回小洋楼住。
  此时站在小洋楼的门前,高明程颇为激动,他用手中刚得到的钥匙,缓缓地把门打开了。
  这个房子,他之前已经见过了,但此时再见,心情截然不同。
  他,高明程,在首都有房了!
  由于前房主是为了出国留学才卖的房,且大概率是不会再回来了,因此房子里面难以搬动的大家具,以及一些被褥等,都还留在这里。
  之前高明程查看房间时,就发现卧室的衣柜里有干净的被褥,甚至还有一些原房主的衣服。
  这些被褥和衣服,其实都是可以卖钱的,有些人会嫌弃别人用过的东西,但对于那些没什么钱的人来说,能低价买到合适的生活用品,就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了。
  至于别人用过的被褥……就算高明程去宾馆住,那么宾馆的被褥就没有被人用过吗?
  上辈子高明程为了偷渡去香江,曾藏身在狭窄脏污的船舱,也曾睡过大街,因此并不是很在意这些。
  更妙的是,王经理他们在年前,已经把两栋房子都进行了清洁!
  在高明程花钱买下之前,这栋房子可是属于范立成的,那么王经理自然是要请人来打扫的。
  所以高明程才决定留在这里住几天。
  这里已经通了电,也通了水,厕所也用着没问题,住人是完全可以的。
  与其花钱住在宾馆,不如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!
  接下来,他准备把房子里残留的东西清理一下,旧被褥可以留着,但他要再去买一套新的被套。
  至于那些旧衣服,这个没必要留着,但特意拿去卖钱也麻烦,不如收拾出来,放在干净宽敞的地方,看是否有人需要。
  除了这些东西,这屋子里还有一些旧书,以及废弃的手稿,他挑挑拣拣,决定留下一些。
  正在收拾时,突然灯光闪烁起来,原来是灯泡要坏了。
  这房子已经差不多一年没有人居住了,灯泡坏掉也是正常的,他干脆不再收拾,决定明天买个灯泡再说。
  接下来的两天,高明程就住在这栋楼房这里,然后慢慢的把周围的环境都打探清楚。
  这里距离著名学府不远,步行也就十几分钟。等以后发展起来后,这里将变得寸土寸金!
  在这住了两天后,高明程把不需要的东西都丢掉了,又把需要的被套和灯泡都买来,然后关上大门准备离开了。
  因为需要王经理帮忙请人打扫卫生,所以王经理那边是有一把备用钥匙的。
  等以后想到这栋房子用来做什么后,再把钥匙要回来,或者换个锁都行。
  高明程再次回到王珣的废品站,他过去时,王珣和邓婉婉都不在家,说是出门去收废品了。
  至于两个孩子,也去新的学校读书了。
  倒是邓志勇和邓母都在这里,邓母负责洗衣煮饭,但她并不觉得很累,在她看来,不需要下地干活的事,那都不叫事!
  再说了,这里有电饭煲、高压锅和洗衣机,她干活并不累的。
  因此不煮饭时,她也帮着废品站整理废品。
  看到高明程过来了,两人立即热情的招呼他进去坐,邓母还马上给他倒了一杯茶,并且说道:“明程,你之前换下来的衣服已经干了,我给你收到你的房间里了。”
  “婶子,谢谢啊!”高明程笑呵呵的说道。
  然后邓志勇他们又问高明程的事办的怎么样了。
  得知高明程在首都买下一栋小洋房,两人立即恭喜高明程,在他们看来,高明程是有本事的人,能在首都买房,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。
  当然了,此时的他们初来乍到,什么都不懂,等懂的东西多了后,就会知道高明程能在短时间内就办好房产证,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!
  邓志勇夫妇年纪大了,乡音很重,除了自家人,别人说的话,他们听不懂,他们说的话,别人也听不懂,因此多少是有些寂寞的,高明程的到来,自然让他们格外的欢迎。
  等到傍晚时,王珣和邓婉婉才从外面回来。
  和回家过年时不同,此时的他们穿着朴素,在人群中看着普普通通。
  这也正常,回老家过年时,哪怕在外混的不如意的人,都要穿着光鲜亮丽,而王珣他们虽然混的如意,但干的却是收废品这行,那就注定在工作时不能穿着光鲜亮丽了。
  毕竟,谁会穿着时髦的洋装,踩着小羊皮高跟鞋去收废品呢?
  第602章 捡漏
  高明程的再次到来,受到所有人的欢迎。
  在邓婉婉对王珣坦白自己的过往时,高明程就是不得不提的一个人物了。
  要不是高明程在跑车途中凑巧遇到她,并且敢于把她从一堆人中解救出来,那么邓婉婉这辈子只怕已经毁了。
  之后高明程夫妇又出于同情,极为照顾她,不但给她送了营养品,还让她去店里卖衣服。
  当然了,关于高明里纠缠她的那一段过往,邓婉婉并没有说给王珣听,只说自己受不了亲朋的闲话,因此决定出门闯荡。
  之前邓婉婉回到县里后,曾去过服装店几次,但都凑巧没有再碰到高明里了,事后高明里也并未表露出不该有的情绪。
  那件事,自然就随风而去,不留痕迹了。
  而王珣在得知邓婉婉的过往后,对高明程也就更热情了,这可是他老婆的救命恩人!
  看到高明程,王珣跳下车,笑道:“明程,明天我们是先去逛一逛景区,还是先去潘家园?”
  邓婉婉也从副驾驶下来,为了方便跑到更远的地方收废品,他们买了一辆皮卡,相比起最初的自行车,也算是鸟枪换大炮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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