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8节

  冬麦接过来,仔细看了,她好像见到过这种草,并不认识,也没碰过,原来竟然是有毒的,看来以后一定要注意了。
  不过她又纳闷了:“你干嘛兜里装着这个?”
  沈烈:“等着你问的时候拿给你看。”
  冬麦一愣,歪头打量他,便明白了:“敢情你那句兔子不能吃,是专门说给我听的。”
  沈烈笑得露出一口白牙:“对,就等着有人特特地问我了。”
  冬麦被他笑得脸红,觉得莫名,又有些气恼,便放下狠话:“你这个人真狡猾,浑身都是心眼,一看就不是好人!反正你帮我捉鱼,我也不会领情的,我一点不感激你!”
  沈烈挑眉,戏谑地道:“我也没说要你领情,我这个人善良正直,乐于助人,从来不求回报。”
  呸!
  冬麦说不上来,就想呸他,怎么会有这种人,越看他越不顺眼!
  沈烈看看天色:“你也该回家了,晚一些家里该担心了。”
  冬麦一想也是,不能再耽误了,连忙开始收拾东西,又提着那鱼,鱼挺多的,她便道:“咱俩一人一半吧。”
  其实是沈烈出的力,一人一半算便宜自己了。
  沈烈;“不用,鱼到了我手里白糟蹋,我做不好。”
  冬麦:“那你是什么意思?分你一半都不要,你是不是就想让我欠你人情?你就是故意的让我不好意思吧?”
  沈烈笑:“原来你拿了这些鱼会不好意思啊?”
  冬麦被他说破心事,面上便有些狼狈,大声地道:“你想错了,我没有不好意思!”
  摇曳的火光落在冰上,反射出绚烂犹如琉璃的光,那些缤纷的光映在她脸上,她脸红得像熟透的樱桃。
  他收住了笑,认真地问:“你为什么来捉鱼?”
  冬麦抿唇,别过脸去。
  她不想和沈烈提太多自己的事,事实上她都不想和沈烈有任何瓜葛,不过她再怎么嘴硬,她也不想平白无故占人家这么大便宜,所以她想了想,还是老实交待:“我想去公社卖鱼汤面,可我又不想花钱去买鱼。”
  沈烈明白了:“所以你就来捉鱼,想做无本买卖。”
  这么一说简直是吝啬抠门奸诈狡猾,冬麦咬唇,点头:“主要是我没钱。”
  沈烈:“明天我正好有事需要去一趟公社。”
  冬麦:“嗯?”
  沈烈:“到时候请我喝一碗鱼汤面,我们算两清了,可以吗?”
  冬麦瞅他:“就一碗鱼汤面?”
  沈烈:“我这个人嘴欠,也爱多管闲事,讨人厌,没事让人占占便宜,也算是将功补过,不然我怕被人家背地里骂。”
  冬麦便明白他的意思了。
  她想了想:“行,那就这样吧,到时候我请你吃鱼汤面,我们两清。”
  沈烈便帮着冬麦一起收拾,不过最后把水桶递给冬麦:“你提着。”
  冬麦:“我架在自行车前面大梁上吧,提着没法骑车子。”
  沈烈:“我骑自行车,你坐后面,我送你回去。”
  冬麦:“啊?”
  沈烈:“天这么晚了,你一个人回去?万一出事呢?你自己能扶着一路回去?你看看这风吹的,不把你爪子冻坏了才怪。”
  冬麦知道他说的是事实,她不想欠沈烈人情,不屑他的帮助,但自己今天确实考虑不周到,更没想到能捉这么多鱼,如果他不帮忙,自己只怕要推着车子一步步走回去。
  她到底是低头道:“好,那我……先谢谢你了。”
  “谢谢”两个字,其实挺难说出口的,关系到面子,也关系到原来的气恼,但这么说出后,好像也没什么,人家没做大奸大恶的事,人家阻止了哥哥继续打人出事,人家现在还好心帮自己捞鱼。
  本来就是毫无关系的人,能做到这一步,只能说人家确实正直善良热心助人。
  夜色中,沈烈笑望着她:“冬麦,你不用和我这么客气,像刚才那样,理直气壮起来吧。”  作者有话要说:  我儿子沈烈再没顾忌嗷嗷嗷地开始宠妻行动!
  然而冬麦只觉得他是在阳光普照。
  第22章 鱼汤面
  沈烈骑自行车,冬麦在后面提着桶,那些工具全都架在自行车大梁上。
  大晚上,迎着风,风吹着沈烈的短发。
  沈烈之前刚回家时那种板寸头,看着特土匪,现在是普通短发了,冬麦看着风把沈烈的短发掀起,那短发便逆着朦胧的月光飞扬着散开,根根分明,每一根都晕染了一圈月辉。
  “你冷吗?”冬麦突然开口问,她身上还穿着沈烈的大衣,特别暖和。
  “好像有点冷,”沈烈声音清朗含笑。
  “那我把你大衣还给你,我不冷了。”
  “冷得我都要出汗了!”说着,沈烈抬手,擦了一把,于是冬麦借着月光,果然看到,他发根那里,隐约有潮意。
  她便有些愧疚了:“要不我骑一会?”
  沈烈:“你骑车,带着我?”
  冬麦想了想:“也可以,我力气挺大的,我能带得动你。”
  沈烈便笑了:“我如果指望着你骑车带我,那得走到明天了。”
  冬麦便不说话了。
  她本来心里对他存着恼,不想欠他人情,也不想领他情,但不得不说,他这个人是真好,帮了自己大忙。
  他为什么帮自己,因为他善良正直乐于助人?
  此时夜风拂动,明月高悬,清冽寒意扫在脸上,冬麦静默地坐在自行车后座,听他骑车时发出的呼吸声,一下下的。
  这让她突然想起,那一天,他喝醉了,呼吸也是像现在这么重。
  她想了想,终于问:“那天……我好像咬了你,没事了吧?”
  沈烈:“伤是好了,不过牙印子还在。”
  冬麦:“你抹药了吗?怎么会留印子?”
  沈烈:“你咬得那么深,抹药也白搭,留下印了,估计这辈子都消不掉了。”
  冬麦彻底愧疚了,虽然他是一个男人,身上有个印子什么的也无所谓,但是总归是自己咬的。
  沈烈:“怎么没声了?愧疚呢?”
  冬麦有些艰难地道:“早知道不咬你了……”
  沈烈却笑了;“我皮厚肉糙,咬就咬了,留下印子也没什么,我又不是小姑娘。”
  冬麦却还是不说话,她之前对沈烈有气,现在没了。
  自己当时就是对他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期望,才会生气的吧,当时又在气头上…其实不去想那些,平心而论,沈烈这个人确实不错。
  正想着,沈烈却突然说:“你要听歌吗?”
  冬麦沉默了一会,才问:“你还会唱歌?”
  沈烈:“当然了。”
  冬麦:“那你唱一首吧。”
  于是沈烈就真得唱了,唱的竟然是军歌,就是那个“日落西山红霞飞,战士打靶把营归”,冬麦小学时候军训,参加活动,也唱过,旋律熟悉得很。
  不过沈烈唱起来声音雄浑好听,透着男性成熟稳健的力道,在这冰冷的夜晚,听着竟然格外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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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到了冬麦村子附近的时候,沈烈便停下了车子,帮她把水桶卡在了前面大梁上,让她边扶着水桶边推着走。
  “我就不进你们村了,不然你哥看到我,估计把我揍出来,回到家,你也别提是我帮你弄的鱼。”
  冬麦听着这话,便想,他倒是心里明白,哥哥见到他,肯定会揍他的,如果知道是他帮弄的鱼,甚至可能连鱼都给扔了。
  “好,那你回去吧,你明天是要去公社?我会给你留着鱼汤面。”
  “嗯,那我回去了。”
  冬麦便脱下棉衣,递给他,脱下来的时候,她顿时感到身上冷了,不过好在马上进村了,就这么短的路,她能忍。
  她看着沈烈披上那棉衣,问:“你走着回去?”
  沈烈:“我不走。”
  冬麦疑惑地看着他。
  沈烈:“我跑回去。”
  冬麦:“跑?”
  沈烈扎紧了棉衣的腰带,朗声道:“我其实一直习惯每天跑步,跑起来比自行车快,这点路,我一会就跑回家了。”
  冬麦惊讶得不说话了。
  沈烈看看冬麦:“那我先跑了。”
  说完,沈烈果然跑了,特别快,像下山的豹子那么快,几乎化为了一道黑影,嗖嗖嗖地就不见了。
  冬麦看得目瞪口呆,心想,怪不得当初他能捉兔子。
  看他走了,也就赶紧推着自行车回家去了,她挑得偏僻后街走,不过快到家的时候,还是看到周围邻居,好像在找人,接着就听到她哥喊她名字。
  她顿时明白了,这是看自己太晚不回来担心,便忙到了家,到家后,她娘见到她总算松了口气,过来一把抱住了她:“这么晚,你去哪儿了?你这傻孩子!”
  冬麦看她娘这么激动,明白了,她娘难道以为她寻短见了?
  怎么可能,她是那种想不开的人吗?
  冬麦赶紧给她娘看自己的收获:“我去弄鱼了,不用花钱,我就可以做鱼汤面了!”
  胡金凤差点又哭出来:“你这孩子!”
  于是赶紧通知她家里人,不用找了,家里人知道她竟然去弄鱼,自然是有些无奈,教训了她一通,特别是江春耕,更是恼火:“是缺你钱花还是怎么着,这么冷的天你去凿鱼,这可真是长能耐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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